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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毕业生档案转出受理条件

来源:本地宝 发布时间:2023-07-27 19:38:33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宜昌毕业生档案转出受理条件

受理条件:

(1)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;

(2)接收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。

注意事项:

(1)有集体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挂靠的,应先将集体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从人才服务机构迁出和转出。

(2)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,应提供单位离职证明或单位同意转档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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